铝合金铸造模具的技能要求:
1、化学身分合金的化学身分应切合GB/T 15114-1994的划定。
2、力学性能
①当接纳铸造模具试样查验时,其力学性能应切合GB/T 15114-1994划定
②当接纳铸造模具本体查验时,其指定部位切取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%,如有特别要求,可由供需两边约定。
3、铸造模具尺寸
①铸造模具的多少形状和尺寸应切合铸件图样的划定。
②铸造模具的尺寸公役应按GB/T 6414-1999的划定实行。有特别划定和要求时,须在图样上注明。
③铸造模具有形位公役要求时,可参照表5;其标注要领按GB/T 15114-1994的划定。
④铸造模具的尺寸公役不包罗铸造斜度,其不加工外貌:包涵面以小端为基准,被包涵面以大端为基准;待加工外貌:包涵面以大端为基准,被包涵面以小端为基准,有特别划定和要求时,须在图样上注明。
4、铸造模具必要机器加工时,其加工余量按GB/T 15114-1994的划定实行。如有特别划定和要求时,其加工余量须在图样上注明。
5、外貌质量
①铸造模具外貌粗糙度应切合GB/T 15114-1994的划定。
②铸造模具不容许有裂纹、欠铸、疏松、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。
③铸造模具容许有擦伤、凹陷、缺肉和网状毛刺等缺陷。但其缺陷的水平和数目应该与供需两边同意的尺度雷同等。
④铸造模具的浇口、飞边、溢流口、隔皮、顶杆陈迹等应清算洁净。但容许留有陈迹。
⑤若图样无特别划定,有关压铸工艺部门的设置,如顶杆位置、分型线的位置、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划定,不然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两边约定。
⑥铸造模具必要特别加工的外貌,如抛光、喷丸、镀铬、涂覆、阳极氧化、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两边约定。